为推动我区新型农业经营示范主体培育和认定,我局今年组织开展2023年清新区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、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工作,期间共受理清远市清新区汇壹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申报示范社;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绿优农品家庭农场等2家家庭农场申报示范家庭农场。经我局审核,现将拟认定2023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日期:2023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4日共三天。
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;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(盖公章)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:曾华杰,电话:0763-5817556,邮箱:qxnyj_nchzjjzdg@gdqy.gov.cn。
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
2023年12月12日